2007年7月26日 星期四

《走出天堂》-01

《走出天堂》-01(楔子)我是妙航。2001年1月1日在湛江市被南京市公安局一處(政治保衛處)拘留。他們拿出一張十六開的紙,是一張有南京市公安局紅印章的空白拘留證,當我面他們在上面寫:“涉嫌非法出版”。並拿走了我和“秋雲”(隨我一同去海南旅行的夥伴)的一切物品。包括身份證、行李、銀行存款單、銀行卡、在重慶的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我在重慶的一個小山村裏租住農民住房的交款證明和無限期租住協議書,以及秋雲的私人物品:舊戒指和舊項鏈、日常生活費和旅費等等。他們沒有給我們被拘留的證明,也沒有給我們被沒收物品的清單和收條。隨後,他們把我們帶進湛江市機械廠招待所二樓的一個很小的單人間(約八平方米,無廁所及洗漱間,只有一張簡陋的平板單人床,被褥很髒很舊很黑,棉被亂糟糟的卷堆在床上,就像是有人剛睡過的樣子。上面還卷起一頂髒黑的舊單人蚊帳)。他們讓我和秋雲坐在床上,在床邊放一把破木椅子,上面擺著一個易開罐飲料的空筒,筒邊放一隻大半截的香煙頭。他們拿一台攝像機錄影……錄了足足有十分鐘。然後把我們關進湛江市第一看守所(即古代的縣衙大牢)。進牢時看守所的獄警讓給我們每人交二百元的生活費,南京員警有點不願意給,他們把錢看的很重很重。當初他們抓我們時,首先就是把身上的錢和銀行卡、存款單拿走。獄警堅持說:沒有生活費他們在這裏是很受罪的。南警猶豫了一下,還是從沒收我們的錢裏(總共是現金二千多元)拿出四百元交給了看守所的櫃檯。我們分別被仔細搜身後,一個老獄警把一雙舊塑膠拖鞋放在我面前,拿走了我穿的皮鞋。然後我被帶進了六號牢房,秋雲被帶進十一號牢房。牢裏的犯人指著一領舊蓆子,和一個舊毛巾被,我把它們鋪在僅一米寬的走道的地上安靜的躺了下來。次日,一個老犯對我講,剛進來的人都要被暴打一頓,以後就沒事了。其餘的眾多犯人沒有一個人說話,他們大多是搶劫、強姦、殺人犯。其中一個帶著大號腳鐐,正在一邊練拳腳是個死刑犯,大概是主要的打手之一……他們早已準備好,隨時可以撲過來,可能是在等待號長的暗示。那麼號長又在等待什麼呢?會不會是在等待獄警的通知? 一切都很安靜,號房裏的眾犯們也感到奇怪。這是進號房的規矩,是雷打不動的。按南京大牢(即看守所)獄警的說法,這是叫“上規矩”。我想,這是中國古代留下的傳統。比如,武松……要先打一百殺威棍,以示法律的莊嚴。同時,在這殺威的、恐怖的作用下,讓人更好的去認罪伏法,便於大牢裏的管理。中午都過去了,暗示還沒有傳下來。我心裏有數,因為我屬於“政治犯”,而且是“朝廷欽犯”,地方上的獄吏一般是不會碰的……午後,南京員警一行人就來接我和秋雲。那位老獄警拿來了我的皮鞋和皮帶,我把拖鞋還給了他……我們直奔湛江機場,乘飛機到了廣州白雲機場。我們十多人(除我和秋雲之外其餘全是南京方面的便衣)坐在機場大樓的一間會客廳裏等待換乘去南京的飛機。一個人在我和秋雲的腿上用紗布繃帶綁上了幾根長條的木板,那種木板是木工用的長薄形的尺子。我被綁上了右腿,秋雲被綁上了兩條腿,大概是他們認為秋雲的武功要比我高……大家都靜靜的坐在會客廳裏,沒有任何人講話,舉止文明端正。不僅是因為……但凡是公安局一處的員警,一般都比較文明,在素質上普遍性的較高,不太會亂來的……而且內中還有位高官在座。這時進來一個機場的閒逛的武警班長,他一屁股就坐在一個年輕的廣州便衣的椅背上,不三不四的歪著頭說:就是他?!那個員警小聲說:還有一個……這個武警本想大吹一通,但見室內無一人說話,也就沒意思的走開了……這個武警雖穿一身制服,沒戴帽子,可行為舉止決不像是個武警戰士,卻像個地地道道的北方的地痞。我想,這也真有損于我們共和國武警的形象。我們走出大樓(機場的辦公大樓),穿越廣場進入候機大廳。在廣場與侯機大樓之間,由廣州的防暴隊隔開了一條十多米寬的通道。防暴隊每一米站一人,都是極年青,一律是寸發的武打格鬥的便衣員警。我和秋雲被前後左右十幾名南京警官護擁著在人牆組成的通道裏緩慢的穿行。一名警官架扶著我,一名警官架扶著秋雲。儘管秋雲很不滿,因為南京來的一大群警官裏沒有女警。南京市局五處的一個攜槍的便衣,對防暴隊的一個頭目講:你們過來幾個幫忙!那個年輕的便衣頭目冷冷的說:你們的人,我們不碰! 南京警官出示了一張別人的身份證,向機場入口負責檢查機票的武警示意是我的,武警點頭,表示驗票和驗證通過,於是我們就進了登機廳。那張身份證並不是我的,也許武警在事先知道他們是國家便衣員警。在電子驗身入口,幾位年輕的小姐順利的讓我和秋雲通過了,因為我們身上一無所有。但是那個南京市局五處的便衣穿過那道電子門時,警示鈴大作。四位小姐的目光全集中在五處便衣的身上……秋雲突然回頭說:他身上有槍!只見四位小姐迅速的將便衣貼身式的包圍了起來……四位高高的小姐貼身圍困著個頭不高的南京便衣員警,雙方對峙著誰也不講話……我真沒想到,看似柔弱秀美的,舉止落落大方的,又是十分客氣有禮的四位小姐,其反應那麼敏捷,那麼嚴緊,那麼團結合作,那麼訓練有素。她們無言的舉止,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們登上了東航的波音飛機,機上的乘客不多,南京便衣讓空姐把後艙的旅客向前集中。這樣,後面十排坐位就只有我們坐了:我和秋雲,以及護送的十來個便衣……在南京機場下飛機,直至坐上等在那裏的三輛黑色的大轎車,都有人用專業攝像機一路拍攝。汽車停在南京市看守所門前,一個領頭的便衣示意我稍等一下:所有的人都閃開,那位穿長呢料大衣的五十多歲的面相挺平易近人的便衣高官,和我肩並肩的站在了起。專業攝像機開始了運作,領頭的便衣輕聲說:可以往裏走了。於是我昂首挺胸,傲然的大步向前。那位高官也立即抖擻起精神緊隨我並肩前行,直至我們走進看守所寬敞的大廳……我想,那群便衣和高官都知道,從湛江市機械廠招待所至南京市看守所,這一系列攝像鏡頭的價值。都知道這些電視資料是要送往北京的。不僅要供北京的領導審看,而且要提供給媒體,在必要時製作宣傳片……關於上述這些電視攝像,在2001年2月,在南京市看守所的提審室裏,我曾嚴肅的向辦案人員提出(辦案人員有市局一處、五處、棲霞區公安分局等部門的人共六至七人)。我說:我要見律師。回答:你屬於秘密逮捕,不能讓任何人知道,包括家屬和律師……他們問:你見律師幹什麼?我說:你們在湛江市招待所的那間小房裏偽造現場並攝像……他們說:我們要搞一個人,有的是辦法!不過你放心,我們對你不打算那樣……如果在法庭上出示錄影,指控你吸毒等等,你可以在法庭上向你的律師提出。我說,法庭是重證據的,尤其是你們提供的證據,法庭不會聽我的申訴的。再說,你們一處,政治保衛處的案子,律師是不敢在法庭上辯護的。那位棲霞區公安局的何警官解釋說:如果走漏了你被捕的消息,你的弟子們包圍南京市公安局要人,對你也不好,對我們也不好……我想,為了社會的安定,不見律師也罷。即使他們在法庭上出示錄影,指控我吸毒嫖娼,也是無所謂的。因為政治是不擇手段的,政治家都會不擇手段的去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欲加之罪又何患無詞呢? 我又想,他們從一開始就搞錯了,尤如是八路軍打共產黨,自己把自己的社會搞亂了。他們居然還害怕民眾包圍公安局?!他們為什麼在精神上、心理上那麼脆弱呢?甚至連毛主席對政府機關幹部的最基本的教導都忘記了:“我們應該相信黨,我們應該相信群眾……”新中國的成立,僅僅在於黨和政府與民眾的一致。而五十年後的今天,居然把民眾視為黨和政府的對立面。我想,他們在理論上和方法上都錯了……所謂的弟子,他們首先是共和國公民,是中華民眾。愛民族、愛祖國、愛黨和人民政府,這是基本點,是大前提。經過五十年黨和政府教育的共和國公民,在大是大非面前是不會糊塗的。為什麼不相信民眾而把民眾視為對立面呢?這又在理論上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我們的國家是人民的國家,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如果把民眾視為國家和政府甚至黨的對立面,那麼,我們的國家又是誰的?政府又是誰的? 我在想,這種理論上、思想行為上的錯誤,又是怎樣造成的呢?決策人物心理上的脆弱,習慣上的思維方法,階級鬥爭觀念的陰影。這種思維慣性,造成決策人在思想上、行為上的防範失度,以至於建國五十年來,冤假錯案層出不窮。又為了所謂的尊嚴、臉面而固執已見,至使大量的冤假錯案申訴無門,從而又造成社會的不安穩。這是一種思想和行為上的惡性循環。(一)二OO一年一月三日,開始對我和秋雲分別進行突擊提審。每天上午和下午,有時夜晚也進行,提審連續進行了半個多月。一處畢竟是一處,與刑警隊、派出所、五處、以及反貪局的提審方式不一樣。那些部門提審的基本方法是嚴刑逼供以及精神上和肉體上的折磨。一處的提審方式比較文明得體,尊重人格。正如一處的一位警官對我說的:從一月一日抓捕,至四月下旬的提審和監禁,我們對你連一個他媽的也沒說……而且也沒讓年青人來和你們胡攪亂來。一月三日上午,他們首先向我交待:這是公安部的案子,責成我們市局一處承辦。希望你能配合,回答我們的問題。我說:我拒絕回答。他們著急的說:昨天你不是答應配合回答問題的嗎? 昨天,我們走進看守所大廳。一處的人又拿一張蓋好章的空白拘留證,當我的面填寫並讓我在上面簽字。內容和在湛江填的一樣,所差只是日期。湛江填的日期是一月一日,在南京填的這張是一月二日。這樣,就等於我簽了兩張拘留證。他說:你看住在這兒行不行?我想,既然已身為楚囚,在人家的槍口下面,又挑什麼地方呢?他又說:希望明天提問時能合作。我說:我會很好的合作,幫助你們把事情搞清。但是要在平等的基礎上……你們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他說:這點我們能做到。
在提審室,我舉了舉雙手問:這平等嗎?一處的人忙說:這個好辦。他立即出去找獄警要了鑰匙,打開了我的手銬,又倒了茶和香煙。我松了松手腕,南京市看守所裏那個到號子提犯人的高個子獄警十分惡劣,他上手銬時把手高舉過頭再往下猛的一砸,這樣手銬直銬在骨肉上。我想,這種職業已使他在心理上形成了類似精神病的虐待狂。我說:秋雲的手銬也必須打開! 一處的人去了另一間提審室。一會兒回來說:她不讓打,也不說話,背對著我們坐著。我們拿她沒辦法,好話都說盡了。真是山城的辣妹子……我說:你們立即把她放了,護送她回山城。有什麼話都好說,天塌下一人頂就是了。他說:事情得問清楚了才行,好不容易才把你們抓到。為抓你們,南京市局已花了一百多萬元的費用了……我說:那就儘快問吧。提問:你犯了什麼罪? 我說:這正是我要問你們的。提問:你不說,我們怎麼知道你犯了什麼罪呢? 我說:連罪都搞不清,你們為什麼抓人並關進大牢呢? 提問:我們沒說你犯罪,拘留證上填的是涉嫌犯罪。我想,難道涉嫌犯罪的人在法律上就得不到保護和人權上的尊重,而必須光著腳戴著手銬坐大牢並睡在水泥地上嗎? 在一月二日,我被帶進號房前,南京看守所的獄警讓我脫下鞋,拿下皮帶交給他們。獄警說,鞋和皮帶雖都是新的,但也就值一百多元錢,你就別要了……在我離開這家看守所時,鞋和皮帶也沒交還給我。很顯然,南京的獄警要比湛江的獄警粗俗的多。他們不提供拖鞋,因為在寒冷的冬季,南京氣溫已達零下五度,提供拖鞋已無意義。我們都光著腳走在漫長的通往牢房的冰冷的水泥地上……關我的號房,睡鋪定員是八人,可裏邊已關了二十二人,人們像豬狗一樣的擁擠在一堆……有位獄警對我說:沒辦法呀,犯罪的人太多,蓋牢房都來不及呀……我向提審員們提出:要保障我們在這裏的基本生活條件。給我和秋雲買棉鞋,鋪的和蓋的棉被,給秋雲買過冬的棉衣,給我們生活費,買牙刷、毛巾、飯碗、水杯、手紙……他們說:裏面不是什麼都有嗎?我說:正相反,除了光光的木板大通鋪和水泥地面,什麼也沒有!他們說:那沒錢的進去怎麼辦?總得拉尿需要手紙吧?我說:沒有!有錢的犯人拿出一些錢,購買一些生活必需品,號長每天發給沒錢的人一張手紙,代價是無錢的人在號子裏做奴僕,侍候有錢的人。號子裏有錢的人大多是貪官、汙吏和詐騙犯,沒錢的人大都是蘇北、河南、安徽、西南地區的農民。另外,我們還要一些生活費購買食品。他們關心的說:不能在裏邊買東西,你們花的錢,他們頂多給你們百分之四十。我說:那也總比沒有強! 南京市看守所裏賣食品的都是獄警的家屬,這裏不是市場經濟,也許是囚犯的錢,本就該無情的榨取的……一處的員警畢竟是有人性的,他們從沒收我們的錢裏提出一些給了我們。我讓他們把三分之二交給秋雲,但他們堅持每人給一半……號子裏的犯人對我十分羡慕,他們說,要是犯在別的部門手裏,就別想從他們那裏拿回一分錢!我說:不一樣,我們的錢又不是搶劫、貪汙來的。你們有親友往裏面送錢,我們是秘密關押,沒人給送錢。我又想到一個問題,國家建了那麼多大牢關押涉嫌犯罪的人,難道不撥給看守所經費,購買棉被和手紙嗎?如果有財政撥款,那麼,這些錢又哪兒去了? 有一點到值得慶倖,在二OO一年四月下旬,一處的人把我一個人轉押去棲霞區看守所時,一位精明的五處的女警官(她是被一處邀請來專門對付秋雲的)從我手中要去了看守所的內部使用的錢票,在櫃檯上兌換成現金,並由一處的人負責交到了棲霞區看守所的櫃檯,以作為我在那裏的生活費。不像湛江市第一看守所,交上去的四百元生活費,儘管我和秋雲一分錢也沒花,可走時一分錢也沒退。提審員開始提問:你原本是無神論者,可為什麼涉足神學和宗教,而成為職業的宗教人士呢? 我想,這個問題是無法向他們說得清的,因為他們是無神論者。如果他們是有神論者,他們就不會提這種與“非法出版罪”毫不相干的問題了。但是這個問題的背後,又是一個巨大的政治陷井。從無神論轉為專業性的研究有神論,可引申為是以反對無神論的共產黨為目的,從而就可以把“非法出版罪”升級為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政府、反人民的反革命罪。而這也正是一處辦案的出發點和歸宿,因為他們的小名叫政治保衛處。我說:沒飯吃了……那三、四位提審員認為理由成立,又問:你專業宗教就專業好了,我國憲法規定個人信仰自由。那你為什麼要寫有關宗教和神學方面的書呢? 我說:吃飽了,閑著沒事呀。這時,一處特邀的一位市檢察院的協助提審的人剛好進來。他年青有為,口若懸河,張揚著手臂,顯示出一付不可一視的辯論雄才的樣子。他滔滔不絕的說完,立馬問道:你寫書的目的是什麼? 我說:不知道你能不能聽懂,人活著不僅僅是為了吃飯。吃飽了以後,總該找點事做以還報養活你的社會。人和動物的區別,就在於人有價值觀。要在生存中去體現自己存在的價值。我沒有任何生產資料,沒有資本,又不會做生意討價還價去掙錢。只能用筆去記寫我研究的課題,以服務於人類。那位檢查官聽完後,轉身就走了,並拒絕了參加提審。一處和棲霞分局的提審員又問:那你寫書,寫就是了,可為什麼還要給別人看呢? 我說:不是我非要別人看的,是一些南京人看到我寫的東西時愛不釋手。他們非要複印,後來又說,要看的人很多,複印費太貴承受不起,他們要自籌資金印書。那是一九九四年和一九九五年上半年的事情了。提問:你同意他們使用你的手稿印書了? 我說:是的,我同意了。但是我向他們提出了先決條件。第一,手稿必須由專業人員政審,要保證在政治上不出問題。第二,你們的主管部門必須同意使用我的手稿。第三,要辦理合法的准印手序。第四,只能在你們的內部流通,不能在社會上公開發行。每一本的封面或首頁上必須印有“內部教材,不宜張揚”的字樣。第五,總印量不超過一千三百部(套)。注:每部(套)書二百六十萬字,分為二十冊,即平均每冊十三萬字。每冊書的銷價不宜超過15.00元,即每部(套)書不超過三百元。第六,我不委託任何個人印書,只委託政府有關管理部門或單位印書。第七,我不要版權,不要稿費,不要利潤分成。第八,印完書之後,手稿交給國家的有關研究部門(即,人類學以及宇宙生命等的科研部門)。南京的高先生找我具體聯繫的此事。他讓我給他們的主管部門“江蘇省氣功科學研究會”寫一份印書委託書。我在重慶寫好後寄給了南京的高先生,並由他轉交給江蘇省氣功科學研究會。提問:南京高先生所在的“女神功”氣功組織是你創建的吧?女神功的功法是你創編的吧?你為什麼將女神功法傳給了高先生? 我說:我在寶華山隆昌寺居住寫書,那是一九九四年五月至一九九五年年初。其間,在一九九四年十月至十一月曾移居九華山的月身寶殿寫書。當時南京的高先生和他的一些功友也在寶華山上借住並修煉一種“肉身成仙”的道家氣功。這個成仙的氣功是高先生在武漢拜一位氣功大宗師為師而學來的。高先生等眾多南京氣功愛好者,當時已修煉氣功十多年了,但都始終未能成仙而個個心焦似火。爾時,在寶華山上寫書的我,來到他們面前說:肉身成仙是蒙人的,不如我教你們一套功法試試看。他們一天就學會了,又自練了一個星期。高先生說,比他練了十多年的氣功的效果都好!而且出現了練功人夢寐以求的“西天月”。於是高先生下山去找眾功友研究,因為高先生是南京市職工氣功協會的成員,又是道家氣功在南京地區的總負責人。我接著說:南京的眾氣功門派的地方負責人都集中到高先生家裏,一方面是試練這個新功法,一方面是要以各自的老資格對這個新功法鑒定。同時又有人專程到南京市政府大院裏的市氣功科學研究會作了詳細的彙報。市氣科會的官員認為,南京沒有自己的功法,都是外省市傳進來的。又說,這個新功法發生在我們南京,就是我們南京自己的功法。這樣,眾氣功負責人決定:讓我把這套功法寫出來;給這個功法起個名;今後不准許我再教任何人,意思是已被南京“買斷”了。如果在南京以外的地區再教其他人,則通知公安局處理。他們又說我不屬於氣功界的人,是不准許教氣功的,若教則屬於犯法。又讓我交出手稿後,或者遠走高飛離開南京,或者由他們提供個地方並管吃管住,但不許再露面了。當時我十分驚訝,問他們為什麼要這樣?他們說:很簡單,如果你一露面,就沒人找我們學氣功了,就都去找你了。他們又說,若那樣,我們不就白忙了嗎? 至今,我手裏還保存一份由高先生寄到重慶轉交給我的一份檔。上面蓋有南京市氣功科學研究會的紅印章。檔的內容是,如果我在外地教氣功,則通知公安部門查辦……自始至終我都不是氣功界的成員,也沒有在氣功組織裏擔任過任何職務。女神功經“中氣會”考核後,納入“中氣會”的直轄氣功組織,並任命南京的高先生為總負責人。上述是回答的第一個問題,即這個氣功組織不是我開創也不是我組織起來的。它原來就有,它是中氣會、省氣會、市、縣氣科會等政府管理部門直接領導的,由氣功愛好者憑興趣組成的民間的民眾體育娛樂性的組織。這個組織的各級負責人都是由相應的省、市氣科會直接下檔任命的。組織的成員是流動的,參加和退出均不辦任何手序。最主要的是,我不參加氣功組織的活動。第二個問題是,這個氣功組織修習的功法是我一個人創編的。這個功法就是我在寶華山上教高先生等幾個南京人和廣州人的功法。後來,他們非要我給功法起個名字,就像人不能叫人,必須叫張三李四王二麻子。當時我正在研究史前女神時代的文化,於是就把我教給他們的那些功法命名為“中華昆侖女神功”。 南京一處和棲霞分局的提審員反復問我,你為什麼要把這個功法叫“中華昆侖女神功”? 就像問爹媽為什麼要把他們的兒子叫張三?看似簡單,卻又是個難以回答的問題。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寫了一篇兩萬字的論文——真實的虛幻——《生命原圖》,詳見附件(注:可在網易博客上查詢下載)。第三個問題是,這是個什麼功法?幾十年在中國發生的氣功熱潮起源於當時中國的社會環境:貧窮的中國人在改革開放中,終於擺脫了每月三兩油、半斤肉,窮則要臉,貧則要皮的精神和物質的枷鎖。人民的生活開始好轉,疾病和壽命的問題體現了出來……而國家尚未在全民體育上投資。民眾要康復、要運動,尚無大眾性的體育設施,故而中國氣功應運而生。各市的體委、工會等黨政組織,以及媒體,都在大力宣揚氣功。於是中國民眾一擁而上,形成了氣功熱潮。時勢造英雄,各路氣功大宗師也相繼出現。縱觀所謂的中國氣功,其取材,不外乎佛道儒三家。而我在寶華山上傳授高先生的功法,其源自七千年前的古印度瑜伽。(待續)